关于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全市
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有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全省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赣农字〔2025〕20号),推进全市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提升脱贫村与脱贫群体的内在发展动能这一核心,遵循“实事求是、精准指导,规划引领、分类施策,市场导向、政策惠民,联农带农、防控风险,压实责任、担当作为,稳扎稳打、久久为功”的工作原则,推动帮扶产业向高质量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筑牢产业发展基础。
二、工作目标
彻底摸清帮扶产业及项目底数,力争到2025年10月底,建立健全上下协同、分类推进的工作机制,基本完成“四个一批”的分类任务,调整与盘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分类任务完成后,争取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已形成或项目已结束的帮扶产业确权登记。到2027年底,经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实现低效和闲置项目的有效激活与调整,加速弥补产业发展中的短板,完善产业链结构,显著提高帮扶产业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有效增强带动脱贫群体增收的能力,为脱贫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支撑。
三、推进步骤
(一)明确摸排范围。以县为单位逐村梳理脱贫攻坚以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和定点帮扶资金等支持发展的帮扶产业。
(二)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区)采取“自下而上反馈,自上而下核查”的方式,依据资金来源,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对摸排的帮扶产业和项目进行全面核实,县乡村分级建立“四个一批”台账。对实现盘活、调整的帮扶产业项目,按程序开展销号,动态调整到巩固或升级类台账中或处置退出,并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后续管理。
(三)实施分类推进。针对已形成的帮扶产业,从产业发展水平、经营管理状况、项目资产收益、联农带农效果、产业发展前景等维度进行评估、分类推进。
巩固类:指市场效益好、链条较完备且发展前景广的帮扶产业和项目。鼓励支持研发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精深加工,创响区域公用品牌,巩固茶叶、蔬菜、油茶和特色养殖等主导产业发展,稳定并扩大市场规模,促进具有我市鲜明特征的产业融合和产业发展质效再提升。
升级类:指资源有支撑、发展有基础,但产业链条不完整,有技术或设施短板,效益有待提升的帮扶产业和项目。支持补上技术、设施等短板,完善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支持农产品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具备条件的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业、乡村服务业,加快强链补链延链,以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形成全产业链发展态势。
盘活类:指暂时经营困难但市场有潜力、前景看好,通过努力可以实现好转的帮扶产业和项目。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通过“五优化”分类推进盘活。优化政策支持。对因市场行情变化导致暂时资金周转困难的,重点采取租金减免、金融信贷等措施,支持纾困发展;对产业技术支撑不足的,加大技术服务指导和人才培养。优化补齐配套。对有发展前景,但水电路、机械设备、市场营销等配套设施设备不足的,支持新建和完善。优化管理模式。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停产闲置的,借鉴运营规范或实力强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管理模式,探索委托经营、合作经营、资产资源整合入股或打包租赁等方式盘活。优化资源重组。对区域内同类项目运行低效的,开展资产整合重组,提升综合利用效率和市场化运营能力,打捆盘活;对实际资金投入过大、资产闲置较多的,因地制宜化整为零,分区域、分产业进行盘活;对规划规模大实际投入不足的,通过增加投资规模或调整优化规划设计进行盘活。优化发展方向。对前期规划不科学、论证不充分的,优化项目方向和转变用途盘活。各县(市、区)还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帮扶产业项目和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的有效盘活方式。
调整类:指确实难以为继、起不到带动作用且技术落后、市场前景不看好的帮扶产业和项目。要坚持“尽力转型、谨慎处置、杜绝流失”的原则,在依规合法、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深入开展评估论证,履行程序后有序调整、销号退出。对长期闲置但设施完善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转换经营模式、对外招商招租等市场运作手段盘活使用;对丧失经营能力,但基础设施仍有使用价值的,可转为公益性资产。对因自然灾害、规划调整等造成损毁无法修复、已丧失使用功能的,不具备盘活条件或经评估认定已无盘活价值的,以及达到报废期限和其他确需处置的项目资产,履行相应手续后规范处置,并建立与资产台账相对应的处置台账。资产处置收入和权益类资产到期后收回的本金,按照有关规定由权属主体重新申报项目继续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严禁借资产调整名义对无需处置的项目资产进行处置和虚假交易。
四、实施重点
(一)做好产业发展规划。聚焦优势特色产业,选准主导产业方向,优化产业布局,每个县扶持壮大1—2个优势特色产业,贯彻全链条发展的理念,针对产业发展的突出瓶颈,统筹各类资金渠道,谋划实施一批围绕稻米、茶叶、蔬菜、油料和特色养殖等主导产业,从设施、技术、营销等方面补短板、强发展的项目。对具备发展前景的盒马鲜生、金盘柚精深加工等新产业,可系统谋划新增一批区域性、整体性全产业链开发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规划财务科、种植业和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帮扶协作科、市场和涉外科、科技教育生态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二)拓展延伸加工链条。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战略为突破口,引导龙头企业深入脱贫村,打造加工设施与产业基地,推动当地巩固型、升级型产业根据自身条件发展初级加工、深加工以及综合利用加工业务。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做大扶强,农产品加工贴息产业重点县等项目,促使农民合作社通过加工和营销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围绕巩固类、升级类产业需要,推进全市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库容容量。鼓励电商平台拓展至脱贫村,发展农村电商,引导供销、邮政及各类物流企业将服务网络下沉至行政村一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场和涉外科〕
(三)创响特色名优品牌。引导发展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引导升级类产业创建一批特色突出、特性鲜明的企业品牌。加强与高端商超、主流电商平台对接,建设更多景德镇特色农产品直供基地。组织企业、产品参加大型展会和产销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场和涉外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四)推进产业集群联动。引导符合条件的巩固类、升级类产业结合实际融入市、县产业园区发展,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围绕稻米、油料、蔬菜、茶叶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重点布局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和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
(五)丰富业态多元发展。引导盘活闲置设施,推进研学康养、观光体验、科普教育等多元发展,加大乡村民宿从业人员培训。支持建设农副产品直播电商基地,开展直播带货培训,举办丰收电商节、农博会电商直播带货大赛等活动,促进电商与一二三产业融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场和涉外科〕
(六)提升配套服务水平。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扶持培育。大力推进整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具备条件的集成创新标准化绿色生产模式,推广使用绿色投入品。加快推进“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建设,补齐路、水、电等配套设施。加大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补助投入,加快现代设施种植和设施渔业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动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和粮食减损绿色烘干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规划财务科、种植业和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科、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科技教育生态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七)加大技术指导支撑。全面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基层农技推广定向培养和农技推广服务特聘等计划。探索“龙头企业+标准基地+集成技术+科技队伍+种养大户”农业科技创新模式。聚焦主导产业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生态科、种植业和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八)抓实人才培育引导。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支持脱贫地区,引导脱贫劳动力在产业园区、非遗工坊等务工就业。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壮大职业菜农队伍。引导特色手工创意人才、乡村工匠和市场运营专业人才服务帮扶产业发展。引导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就业创业。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才下乡服务,带动本土人才成长。〔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和种业管理科、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科、帮扶协作科、科技教育生态科〕
(九)强化规划引领落实。各县(市、区)要修订完善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与“十五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做好衔接。落实“四个一批”要求,全面评估每类产业,明确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作为年度帮扶产业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规划财务科、种植业和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帮扶协作科〕
(十)严控入库项目质量。科学有序开展年度项目库建设,扎实做好项目谋划论证、建设条件落实、运营方案制定和联农带农机制设计等前期工作。不符合政策支持方向、不适应市场发展要求、运营存在安全风险、难以落地的项目不得入库;对照评估分类情况实行反向约束,盘活类、调整类项目数量较多的同类型项目暂缓新增入库。已在库中的上述项目及时调整出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规划财务科、种植业和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帮扶协作科〕
(十一)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年度重点任务和资金规模,将项目库中符合条件的帮扶产业项目纳入年度实施计划。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具备条件后及时开工、按计划实施。选好运营主体,明确运行管护机制。抓好项目调度督促和质量监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确权登记等工作,推动项目如期投产达产、发挥预期效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规划财务科、种植业和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帮扶协作科〕
(十二)落实项目全程监管。各县(市、区)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对帮扶产业项目全程监测,严格新增项目规划立项,明确项目建成后形成资产的权属、管护运营机制、收益分配方案等,加强预判预警和监督检查,防范和化解建而不成、成而不用、用而不好等问题。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不得将衔接资金重复投入已支持过的同一项目建设内容,严禁挤占、挪用、骗取、套取等违规违纪行为。建立帮扶产业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调度产业结构、市场销售、品牌建设、技术服务、主体培育、带农增收等情况,精准评估帮扶产业发展质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规划财务科、种植业和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帮扶协作科、市场与涉外科、科技教育生态科〕
(十三)稳定联农带农机制。推动帮扶产业运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及时足额兑现收益及分红。鼓励在“四融一共”和美乡村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群众就业。将帮扶产业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种植业和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科、帮扶协作科〕
(十四)严把产业风险监测。探索建立产业项目常态化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范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严格落实项目资产管护措施,排查消除风险隐患。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等为重点,科学设置监测指标,预警运营风险。推动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服务帮扶产业发展。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方案,对有需要的险种进一步降低费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科、规划财务科、种植业和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帮扶协作科、市场与涉外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推进。坚持市级统筹、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细化分类标准,逐类制定实施方案,按规定统筹资源要素,做好帮扶产业项目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管理和运行管护等,指导乡村两级抓好项目落地、重点任务落实。各乡村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分类和登记,按期规范化完成资产确权。
(二)多方动员参与。用好定点帮扶机制,利用各级行业部门和各级驻村帮扶单位职能,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产业招商推介洽谈活动。要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吸引更多民营企业投资兴业。要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驻村干部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产业发展。
(三)加强典型示范。总结一批分类推进帮扶产业发展经验做法,从巩固、升级、盘活和调整四个方向,探索不同类型产业发展的组织方式和推进路径,分县市区组织编写分类推进的先进典型事迹和工作案例,加强宣传推进,做好经验总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提升工作实效。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研究,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及时防范风险。持续深化改革,完善支持帮扶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准确把握支持产业发展政策尺度,做好容错纠错工作,鼓励基层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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