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我市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惠农政策,现将政策有关情况向广大农民群众告知。
政策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3〕37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4〕15号)。
政策摘编:主要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
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各县(市、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全市统一执行112元/亩的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