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我市半小时经济圈,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6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加强产业布局规划引领。2021年出台的《景德镇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中都提出了要持续深化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绿色生态农业区、休闲观光农业区、优质特色农业区三大区域布局。重点打造优质稻米产业示范区,水稻主产区分布在乐平、浮梁。大力发展优质大米、富硒功能大米、有机大米三大优势品种。打造乐平蔬菜产业集群,主要以镇桥镇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众埠镇定单蔬菜基地、鸬鹚乡蔬菜大棚生产基地、后港镇食用菌生产大镇等为蔬菜生产区。打造浮梁茶产业集群,构建以“一线(景蛟线)两片(浮东片:瑶里、鹅湖、庄湾、王港,浮北片:西湖、勒功、江村、经公桥)”优化茶园建设布局为重点,建设好“两类基地”(高山有机茶园基地和丘陵平地标准化茶园基地)。优化畜禽养殖“三区”(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重点建设生猪养殖乐平、浮梁优势产区,肉羊及蛋鸡养殖乐平优势产区。建设“三生融合”(生产、生态、生活),全力打造休闲农业“五区”(康养区:高岭·中国村康养特色小镇、荻湾度假区;茶旅区:茶文化研学旅游景区;文旅区:红色文化、古村文化区;体验区:体育+康养休闲文化小镇;农旅区:乡村民宿、亲子农业体验区),提升全域旅游。
2.创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1)乡村旅游生态化。充分权衡乡村资源赋存、生态容量等基础上,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以景瑶公路、206国道、浮北山区公路连接线为纲,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点。结合休闲农业、景观茶园、秀美山村,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品位。完善新屋下荷花园、南泊荷花园、庄湾向阳公社、陶然山庄、王港杨梅园等节点的旅游接待和服务功能。
(2)乡村旅游创意化。以沧溪、严台创建4A级乡村旅游点为引擎,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品质。进一步提炼进坑、红旗峰、礼芳、花千谷等乡村民俗、文化景点核心文化内涵,展示民俗风情、景观创意,不断建设旅游互动项目。
(3)乡村旅游全域化。发展全域乡村旅游,打造乡村旅游精品路线。一是发展浮北茶山文化旅游。以荻湾乡村振兴开发项目核心,整合严台村、沧溪村、磻溪村等资源,恢复徽饶古道、茶厂、茶桥、茶街、茶市,打造茶道古村旅游带,作为浮梁茶乡文化核心体验地。围绕茶道古村旅游带核心项目建设,丰富茶文化体验、休闲度假、运动探险、康体养生等旅游产品,打造国内一流的乡村茶文化体验地和山地茶旅度假目的地。二是发展浮东瓷源文化旅游。以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高岭·中国村等项目为引领,发掘周边乡村瓷源文化、山水生态资源、农业生态资源,打造景瑶乡村旅游精品线。推进瑶里高岭-东埠历史文化名村、绕南传统村落、高岭古村、寒溪村等乡村发展瓷源体验、古村旅游、生态观光、农业休闲、特色民宿等业态,树立乡村文化旅游和田园休闲旅游的标杆。三是发展浮中休闲文化旅游。以浯溪休闲度假区为核心,充分利用湖区及周边古村落、自然景观、农业景观、革命旧址等资源,打造古村旅游和美丽乡村旅游路线。重点以峙滩英溪古村、龙潭古村,蛟潭礼芳古村、胡宅古村、楚岗古村琅溪革命遗址公园、花千谷等为支撑,打造湖泊观光度假、水上休闲运动、红色旅游等主题的乡村休闲文化旅游区。
(4)建设生态康养旅游示范基地。立足浮梁县茶之乡、林之海的特色优势,以“健康浮梁”为统领,推动康养产业与现代农业、特色民宿、山谷经济、医疗养生等深度融合,着力打造田园康养、天然氧吧、森林康养、中医药康养业态。各乡镇因地制宜建设旅游景区依托型、特色小镇引领型、美丽乡村发展型、茶农产业带动型等生态康养旅游示范基地,谋划建设一批重大生态康养项目。培育“食养+林养+药养+文养”四位一体的产业体系,打造亿级康养旅居产业。
3.打造“高岭·中国村”样板区。以“全域旅游”为引领,探索“茶旅一体化”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利用“茶文化+”“旅游+”“生态+”等模式,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村、新村风貌游、乡土文化游、农耕体验游、农业主题公园、研学教育农业基地、创意农业、夜游经济、休闲农庄、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以高岭·中国村项目为引领,依托三大资源(瓷之源、茶之乡、林之海),规划结构“一心一环,三带六园一区”。围绕1473核心思路,一个定位:生态田园旅游度假区;四个目标:全国乡村振兴样板地、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农业公司;七个分区:智慧农园、高岭花海、浮梁茶海、高岭会谷、界田小村、香樟林海、高岭旅游服务区;三大引爆:文化活态传承的高岭花海、国际村长大会、极致乡愁东方艺术生活小镇界田小村。今年将以“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西活动在高岭·中国村举办为契机,突出“一线四点一中心”(“一线”指景瑶线至高岭·中国村主干道沿线;“四点”指粮食丰收点、茶业丰收点、蔬菜丰收点、花卉丰收点;“一中心”指农副产品展示销售中心;建设连片5000亩的高产茶园、茶叶交易市场、高标准制茶工坊、万国茶楼、大唐茶市等)。
4.优先保障产业发展用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先保障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用地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为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难”问题,要优先保障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用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同时强化考核监督落实。2021年市委1号文件中也明确指出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划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建设用地。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建立“负面清单”,各地消化存量所得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不少于 5%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机制。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完善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程序。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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