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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2021-12-22 14:35 访问量:

为做好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经商省委编办同意,2022年我省继续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现就有关内容作以下解读。

一、政策依据

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继续按照《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15〕11号)精神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主要内容

(1)2022年我省定向招生录取使用普通高考的高职(专科)文化总成绩(即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2)2022年全省计划招生510人,各县(市、区)指导性招生计划分配情况见附件,突破指导性招生计划的县(市、区)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调剂。

(3)定向培养院校、专业设置不变。

三、有关要求

(1)为切实巩固超编整治成果,各地机构编制主管部门应对未来3—5年乡镇人员调整情况进行测算,科学合理制定用编计划,要保障基层招录人才的用编需求,不能造成新的超编。对乡镇事业人员总体超编的县(市、区)严控招录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

(2)各县(市、区)编办、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由农业农村部门于2021年12月27日前报送《2022年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需求计划表》至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计划表参照2015年表格样式。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填好汇总表,经本级编办、教育局、人社局审核同意后,于2022年1月12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商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同意后,再向培养院校和各地下达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3)考生于2022年2月28日至3月11日到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考生申报表》,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并签订《承诺书》。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收齐考生申报表等资料后于2022年4月8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考生若报考其他系统定向培养,不能报考江西省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否则将不予录取。


转载自: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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