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1 |
对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检查 |
双随机 |
景德镇市 农业农村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十四条 |
2 |
对其他中央事权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行政检查 |
双随机 |
景德镇市 农业农村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十四条 |
3 |
对单位未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试验的行政检查 |
双随机 |
景德镇市 农业农村局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4号公布,第588号、第687号修正)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2年第10号公布,2004年第38号、2017年第8号修正) |
4 |
对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行政检查 |
双随机 |
景德镇市 农业农村局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4号公布,第588号、第687号修正)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2年第10号公布,2004年第38号、2017年第8号修正) |
5 |
对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活动的行政检查 |
双随机 |
景德镇市 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公布,第687号修正)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农业部令2002年第21号公布,2004年第38号、2013年第5号、2016年第3号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