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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13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6-17 16:50 访问量:

洪勤学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视开展“野猪泛滥”治理工作的建议(市政协列为第13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部分地区野猪泛滥成灾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乡村发展问题的关心。由于我市生态环境好,森林覆盖率位列全省前列,特别是野猪上端食物链的缺失,导致当前我市野猪泛滥成灾,对农作物的侵害非常严重,人和野猪争粮战愈演愈烈,严重影响农作物生产。经相关人员多年跟踪调查和专业人员估算,仅我市浮梁县,近年来,因野猪侵害,每年造成粮食损失逾1000万斤。为保护农民利益和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遏制野猪侵害已是当务之急。但野生动物属于林业部门管辖,我局拟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配合工作。

一、引导农民开展群防群治。由于之前野猪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捕杀。为解决保护野猪与保护农民利益的矛盾,多年来,我局主动作为,利用农业送科技下乡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指导服务的机会,动员、引导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想方设法防止野猪害农,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如挖壕沟、挂灯笼、扎假人、放鞭炮、用犬吠等方法防驱野猪,对减少野猪侵害,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时间一长,这些方法的作用有限。

由于野猪种群暴增,野猪害农问题突出,2021年1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管理局已将野猪从野生动物保护名单中移除。今后,我局要进一步发动干部,充分利用下乡培训、指导、服务时间,多做乡村干部和农民的思想工作,研究防止野猪侵害的好办法,并做好典型示范和宣传推广,进一步引导农民开展群防群治。

二、支持组建专业捕杀队伍。野猪害农,是我市农民多年反映的老问题,是造成山坞农田严重抛荒的主因,2020年8月下旬还诱发部分种粮大户群访市、县政府。据实地调查,山坞农田抛荒面积普遍在30%以上,个别地方高达50%以上,甚至高达100%。目前,野猪对农作物残害从山坞垅田扩大到村边田畈,有个别地方出现了野猪入村扰民、上路阻车等情况,使人民群众安全受到威胁,甚至危及国家粮食安全。为此,我局充分发挥农业农村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作用,支持、配合市、县(市、区)两级林业、公安部门要衔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捕杀队伍,有组织、有计划捕杀野猪,逐年减轻野猪残害程度。

三、协调保险部门出台保险政策。根据我市野猪成灾的实际情况,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县(市、区)保险部门把野猪残害列入农业保险范畴,制定保险补偿政策措施。一旦保险部门出台野猪侵农的保险政策,我局将尽力协同保险部门做好核损、定损工作。同时,支持、配合县(市、区)、乡(镇)两级政府,对因野猪侵害遭受严重损失的种粮大户,安排生态保护、救灾、救济等方面的资金酌情补偿,维护粮农利益及其种粮积极性。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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