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期: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MB1901126/2022-70927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1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9-29 09:00 访问量:

李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机制、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对此,近年来,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为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把深入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一个着力点加以推进,做了大量的工作,概括为“三改革、二工程”,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改革”:一是全面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当前,我市已全面完成了对农村集体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在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为盘活和促进集体土地流转,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奠定了基础;二是全面推进了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为有效解决农村分散经营、效益低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加快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激发内部活力;三是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近年来,我市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定、股份量化三步走的方式,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改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有力地推进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村民变股民”为主要内容的“三变”改革,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坚实而明晰的产权关系。“二工程”:一是实施“四大产业复兴计划”工程。为进一步助推乡村产业经济发展,结合我市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实际,2019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乡村产业发展四大行动计划的通知》,重点就茶叶(果)、蔬菜、三产融合、高标准良田建设四大产业,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资金支持等;二是“四个一”实施工程。结合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我市着力实施了以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目的“四个一”工程,产业建成后,村集体将占51%的股份。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机制,加快发展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议,我们觉得非常有建设性、也符合我市农村实际,因此,下一步我们在继续深入推进农业农村各项体制改革,催生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大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同时将着重做好“抓试点、强产业、盘资源”三篇文章:

1.抓试点。根据中组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的统一安排,充分利用并使用好中央财政支持专项资金,积极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我局将与组织部门积极配合,精心谋划,选择一批经济条件较弱的村,通过科学确定投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经验模式。

2.强产业。鼓励薄弱村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盘活利用闲置废弃的集体资产,以村企联手共建、合资合作等方式,入股或参股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企业发展相应产业;利用生态环境、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对一些本地资源较少、区位条件较差的薄弱村,可引导和探索其整合上级扶持、社会帮扶、集体自筹等各方面资金,在城镇规划区、经济开发区等具有区位优势的地方,跨区域抱团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扶贫仓储设施、商铺门面、标准厂房等“飞地”项目。

3.盘资源。因地制宜挖掘农村集体土地资源潜力,利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对集体闲散的果园、养殖水面和农用地、“四荒”地,以及闲置的工矿仓储用地、闲置的学校用地等建设用地,通过发包、出租、股份合作等方式盘活经营,增加集体收入。对组级所有的闲散土地资源,可有偿流转给村集体,统一对外出租、入股,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2022年9月5日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