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及《景德镇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问题:禁捕和江豚保护不到位。2019年省农业农村厅明确,鄱阳湖禁捕范围为湖体水线及五河干流入湖口以内水域,但是2021年公告的拐点坐标中,未把部分矮围集中区域划入禁捕范围。
整改目标: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巩固禁捕退捕成果;规范禁渔期湖区涉水项目施工管理,依法依规处置船舶污染水环境问题。
整改措施:在鄱阳湖栖息重要水域开展废旧网具、网线集中清理和“三无”船舶清理整治等行动,以及至少1次暗查暗访行动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的执法活动。
整改成效: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2024年景德镇市禁捕水域打击非法捕捞整治违规垂钓春季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执法行动,对涉渔网具和涉及非法捕捞船只进行了清理。
本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14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市整改办,联系电话:0798-8526285。
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