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8日至5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全市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巡察,并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7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走深走实不够”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走形不走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巡察反馈以来,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025年下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持续深化理解、推动理论学习落实落地;局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累计交流发言18人次。二是建立支部书记领学督学机制,完成2轮支部学习记录检查并通报问题,推动理论学习规范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全面纳入支部年度计划,修订完善支部工作与议事规则,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组织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开展学习交流,促进政治能力与业务融合,服务乡村振兴实践。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建立网站与新媒体日常巡查机制,落实专人每日巡查,确保及时清理错误敏感信息。每周通过工作群定向推送发布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等内容,提高信息点击率。二是围绕2026年度重点工作,谋划制定了年度新闻发布计划,落实具体发布人及科室,全力完成年度不少于4次的目标。三是加强与省厅沟通联系,强化涉农领域舆情风险隐患排查,围绕惠农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每月收集归口行业舆情信息;做好规范处置。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走深走实不够”方面
3.关于“新一轮机构改革等待观望、行动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市农事中心完成开门子农机证后监督,推动浮梁县育秧中心、乐平市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验收育秧中心11家、区域农机服务中心2家。同时,市农科所科技特派员主持申报的2个科技项目已成功获批。此外,全面开展了农民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的信贷资金需求摸底,资金需求共计2700多万元。二是局属各单位均已制定工会活动计划并召开会员座谈会。通过下发工作提示,推动局属各单位根据职能与人员特点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实现人岗相适并报备岗位安排。严格落实机关党委工作例会制度,已召开局机关党委工作例会1次,组织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交流研讨9人次,有效促进系统思想融合。
4.关于“农业农村专项体制改革工作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项目已批复,并于2026年1月5日完成招投标,预计4月完成安装,9月申报茶叶检测能力扩项认证。二是完成全市乡村公厕摸排并建立台账、落实配套管护资金。7月底对乐平市洪岩镇开展现场核查,截至8月底,15所问题公厕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三品一标”农产品总数达206个,其中绿色食品85个,有机农产品111个,名特优新农产品7个,地理标志农产品3个。浮梁县的“山茶油”正在申报名特优新农产品,浮梁县瑶里茶叶有限公司已申报全国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四是持续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于8月4日赴乐平市后港镇、接渡镇开展实地指导,全面推广“宅管通”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审批,今年以来已审批农民建房841宗。同时,与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会商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协调会,同步更新耕地、林地等重点地类信息,保障数据衔接一致。经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协商,明确2025年农村村民住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年末使用量不低于年初预估需求。
5.关于“‘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精气神提振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2024年度实绩考核反映的问题,局党组深入剖析根源、查摆短板,并据此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与《年度任务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一问题(任务)一档案”台账管理。同时,组建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全覆盖督查,累计印发6期督查通报,以督查倒逼落实,并动态调度重点工作、及时向上汇报进展。目前,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协调部门提前介入、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等措施,《问题整改清单》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年度任务清单》涉及的52项重点任务及59项量化指标全面完成。
(三)关于“履行主责主业、助力瓷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担当作为不够”方面
6.关于“扛牢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政治责任不够坚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乐平市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浮梁县粮食产业园已完成消防设施配备、园区道路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正有序推进整体园区验收流程。二是完成全市粮检技术培训,并组织开展局系统年轻干部履职能力专项培训。局系统专家库新增1名粮食业务领域专家。市农业事务服务中心已调整分工,新增2人专职负责粮食业务。
7.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有较大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双百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建立“双百”企业储备库并实施清单化管理,按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开展培育工作。目前,已培育营收超亿元企业25家、超十亿元企业2家,预计将超额完成省级培育考核任务。同时,2025年浮梁县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项目也已顺利完成建设。二是持续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一方面推进“浮梁茶”品牌升级,举办2025浮梁茶买茶节并与八马茶业、正山堂等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同步更新市区公交车身、候车亭等线下广告,并制作茶文化、茶瓷融合等系列宣传视频;另一方面推动乐平蔬菜区域供应品牌创建,赴闽、浙等地开展对接考察,启动供浙江金华“江西小炒”配送试点,并举办省级民族乡村美食大赛暨产销对接活动。截至11月底,全市农产品电商零售额达4.99亿元,同比增长17.24%。
8.关于“统筹推进涉农业务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印发《景德镇市畜牧业复产增养指导意见》,并于2025年7月底至8月初赴乐平市、浮梁县、昌江区等地开展畜禽养殖调研,向养殖场户发放政策与疫病宣传材料60余份。引导规模养殖场增加存栏,推动实现年末能繁母猪存栏2.6万头的目标。二是乐平市两个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奖补资金已拨付到位。验收11家育秧中心项目,其中验收通过5家,按照验收意见完成整改3家(待二次验收通过),2家成套设备验收通过1家、整改1家,1家育秧中心未通过,其他项目待建设主体按要求建设达标后验收。乐平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调整已与省厅沟通,已启动土地谋划工作,并与实施方协调推进。昌江区兽医实验室项目已完成选址和方案上报。三是制定检测技术培训计划,并于2025年9月25日组织开展检测技术专题培训。同步组织市、县两级农检机构参加2025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持续提升检测能力。四是全市共有631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平台统一监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入网备案监管协管人员1029人,累计开展网格化日常巡查巡检939家次,入网监管对象共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2703134张。截至目前,已完成定量检测1970批次,开展快检10451批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为98.3%。2025年我市农安工作在全省排名第8。五是制定了动物防疫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上报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申报表;制定全年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全年羊的规模养殖场检测全覆盖,检测比例超过存栏的30%;全年开展集中检测12次,全市累计检测样品39000余份,第二批官方兽医考试我市参考人员考试合格率为100%。六是于8月7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赴浮梁县瑶里镇、蛟潭镇等重点申遗点位,现场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积极配合市文旅局部门推进非遗工坊建设,于10月27日公布市级非遗工坊36家。七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完成30学时以上公共法律知识在线培训并通过结业考试;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2次优秀案卷学习交流,并积极参加省厅“以案说法”周末讲座;同时,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其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理的一起违反禁渔规定和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案被评为2025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八是2025年7月已完成对浮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编22人中仅4人具备执法资格情况的调查与原因分析,并于7月15日向浮梁县农业农村局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加强执法力量建设。浮梁县已于7月23日反馈相关情况,后续将持续推动执法资格人员数量提升。九是建立农业招商引资已签约项目和在谈(拟签约)项目情况表,每半月调度,适时更新,全盘掌握各县(市、区)招商项目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12月17日,累计签约项目54个、金额26.8亿元,超出省定目标任务48.9%;项目进资率达31.83%,位列全省第3;另储备在谈项目12个,预计签约金额3.3亿元。
(四)关于“履行主责主业、助力瓷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担当作为不够”方面
9.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1次,结合“3·23”警示教育和正风肃纪警示教育会开展警示教育2次。制定并印发《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建立定期汇报机制,将每年两次听取班子成员、支部书记“一岗双责”汇报纳入党组规定动作,对履职不到位人员及时开展约谈提醒。二是制定2025年政治谈话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并跟踪落实。建立政治家访台账,确保关键岗位每年至少1次家访,将廉政教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必学内容,年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2次,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40余次。利用宣传栏、走廊等空间布置廉政标语,每周在党建工作群推送廉洁资讯,营造常态化廉政氛围。三是建立“四化”监管机制,启用省农业农村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监管。联合市财政局按月调度衔接资金使用进展,累计下发6期情况报告;同步开展帮扶项目资产核查,下发6期问题提示。2025年7月组织启动全市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昌南新区全部村集体及各县区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抽查,全面强化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四是在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进行评分;通过组织专题党课及“3·23”警示教育活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七一”警示教育等,累计开展全局性警示教育3次。强化日常纪律监督,局机关纪委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于2025年7月、9月开展上下班纪律抽查共3次,印发通报2份,持续严明工作纪律。
10.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不够聚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7月已依据市纪委全会要求,结合自身及当前工作实际,制定年度监督责任清单,后续按照时间节点,对年度监督责任清单内容进行梳理和总结。二是强化日常与节点监督。2025年7月与10月多次开展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并建立督查日志;9-10月发送2次工作提示,聚焦节日作风建设、全会期间信访安全稳定工作;国庆期间2次检查值班纪律与公车入库情况,对市纪委督查发现的问题全力督促党组调查及整改;深化重点工作监督。8月对接“突击战”工作打算及脱贫人口“三大补贴”情况并督促整改;派员参加巡察整改推进会、乡村振兴资金监管部署会、巡察整改材料联审会,推动整改、明确监督重点;派员参与项目专家抽取,监督促合规公正,筑牢项目监督防线。抓实问题整改与廉政教育。8月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分层推进廉政教育工作,以每周五为固定节点,在工作群常态化开展纪法小课堂,通过转发廉政文章、短视频及专题教育视频等形式,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意识;8-9月针对新入职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在年轻干部专题培训中嵌入廉政专题教育。督促工作落实与专项督查。8-10月多次发提示督促政治谈话、材料报送;9月参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结会并督查,同步监督政治谈话实效。
11.关于“内控制度机制织密扎牢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围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行政执法及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组织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2025年已完成风险点年度更新,形成涵盖局领导班子、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的廉政风险点清单,并据此完善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
(五)关于“廉洁风险防控篱笆扎得不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较大风险漏洞”方面
1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组织开展局系统年轻干部履职能力培训,鼓励干部强化写作学习,积极向微信公众号“瓷都农业农村”投稿。谋划与官方媒体合作开展后期动物疫病防控宣传,已经与市融媒体中心洽谈,计划通过景德云媒、景德镇发布等平台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宣传工作。
13.关于“项目建设弄虚作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完成“景德镇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区域性监测中心”项目回头看,系统整理项目材料并汇编全部投标资料;与招标代理公司协调确认了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及专家抽取程序,同时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获取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市级采购内控制度指引》及开标系统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标工作流程,强化全流程监管。
1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落实申报制度,合理保障公车使用;与机管中心、移动等部门协调,已落实车辆定位系统;同时加强局系统公车管理,加强日常定位监测工作及节假日封存管理工作。二是在党组会上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拧紧过紧日子的思想螺栓。规范聘用人员管理,除保障会议室日常清扫外,不再聘用人员打扫办公室卫生。
(六)关于“队伍作风建设虚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方面
15.关于“机关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监督审核制度,明确对重复率超过30%的材料作退回处理并反馈修改意见;同步规范年度考核材料审核流程,在考核前组织学习相关要求,严格履行文稿审核把关职责。二是2025年9月17日—19日开展干部公文写作培训,系统提升文稿撰写能力;同步建立材料审核机制,要求各单位在定稿前严格把关,杜绝简单粘贴做法,切实提升报告内容的深度与质量。
16.关于“人员管理松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将出勤情况纳入干部平时考核指标,并联合纪检监察组开展3次上下班纪律抽查、印发2期通报;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全面强化干部考勤管理与监督。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同步完善岗位设置与人员分工方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日常管理与作风建设。
17.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调研工作制度》和年度调研计划,并于2025年7月完成首次调研进度调度,建立调研工作台账,对滞后事项及时提醒,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在政策宣传方面,已通过印发惠农政策明白纸、悬挂安全警示牌100余块、推送普法短信超15万条等多种方式,提升政策知晓度。专项活动组织有序,成功举办粮食科普乡村行、农机报废更新宣传、机收减损技能比武(获全省第二名)等特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技术指导持续加强,市农科所、农技推广中心、农产品质检中心等单位累计下乡开展技术指导20余次。同步推进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技术培训,开展低镉水稻种植等专项服务,全面增强为农服务实效。
(七)关于“‘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发挥不足”方面
18.关于“关键少数‘头雁’效应不够凸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6月10日至12日组织142名农口干部参加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于6月30日召开表彰大会,评选表扬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完成第三批“四强”党支部选树及前两批复查复核工作。二是结合人事调整及时优化工作力量配置,并于2025年9月23日由党组书记完成对局县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谈话,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同时,完善班子成员分工协作机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全面提升班子凝聚力和整体运转效能。
19.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经局党组会研究审议,制定印发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有效规范会议进行;严格议题征集报批管理,杜绝临时动议加塞议题。加强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调度,推动决策落实;严格落实会议纪律有关要求,调整落实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20.关于“对下属单位党的领导、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制定并下发《关于调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严格落实领导挂点制度,要求党组成员每半年至少一次深入联系点开展党建、改革与发展调研督导;班子成员均按要求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参加支部组织生活。
(八)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比较薄弱”方面
2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研究部署机制,局党组会议累计研究党建工作4次,局机关党委召开党建例会2次,开展党建工作调研2次并同步完成问题反馈与通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按要求完成“四强”党支部创评审核工作。二是结合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志愿服务、理论学习和交流研讨等活动16次,有效促进党团组织融合共建。
22.关于“规定动作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离退休干部送学服务5次,并指导市农事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局属单位开展上门送学;局属各单位均及时更新党员变动情况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备。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已于2025年8月23日前组织局属各党组织按程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已将组织生活到会率纳入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考核,对参与率偏低的支部进行通报提醒;制定并印发《退休人员集体活动管理办法》,规范退休人员活动管理;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持续强化党员“过紧日子”思想教育。四是原市乡村振兴局8名党员已于2025年4月28日前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其中4名转入局机关党支部、4名转入市产服中心党支部;通过全面排查,已掌握科研一线青年骨干政治表现与入党意愿,并向市直机关工委备案3名科研一线入党积极分子,目前正积极推进1名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
23.关于“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不够凸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聚焦特色定位,促进“党建+三农”深度融合;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拓宽创建思路,重点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综合执法、农业“三资”管理、动物疫病防控等重点工作打造党建特色品牌。目前已启动“金牧红心”党建品牌创建,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并有序推进。二是认真实施中央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制定了《2025年中央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建立了项目实施工作台账。每2个月调度进展情况,目前90%的项目已经完工正在验收,预计可新增村集体收入113.74万元。结合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治,推进盘活农村集体闲置学校、厂房、山林等资产资源94处,累计收回历史欠款266.42万元,重签补签合同178份,每年新增集体收入577.36万元,累计清理村级历史遗留债权1.63亿元、化解债务1.74亿元,帮助卸下包袱,轻装上阵,促进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与组织部门联合开展了2025年度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统计。全市2025年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保持在全省中上水平,在全省的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点评中未出现“差”等次,其中昌江区吕蒙街道官庄村总收入1007.7万元,首次突破千万。全市实现村集体收入18363万元,村集体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增加,从44%提升到52%,村集体经营收入9573万元,较上年增长1273万元,增幅15.33%。2025年收入全部达到15万以上。对2024年34个经营收入为零的村进行重点督导,帮助发展集体经济,其中28个村2025年实现了经营收入。
(九)关于“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较为滞后,与新时代‘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匹配”方面。
24.关于“干部选育管用还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并组织志愿服务、理论学习及交流研讨等活动16次,并于2025年9月17日至19日举办年轻干部履职能力专项培训班,通过针对性课程有效提升干部政治素养与履职能力。二是已完成市动疫中心领导职务适配人选的梳理工作,为局党组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下发工作提示,组织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平时考核方案,按要求开展平时考核,并于每季度将考核结果报送至局人事科备案。截至目前,已收齐各单位平时考核方案及2025年一、二季度考核结果;同时,指导各单位结合职能特点与人员特长,合理配置岗位职责,做到人岗相适,相关分工方案均已按要求报局人事科备案。三是目前已制定对局属单位年度考核的初步方案,待正式方案印发后,将联合局办公室、局机关党委等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局属单位2025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局党组研究审议。预计将于2026年1月底前完成对局属单位2025年度综合考核。
25.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完成局系统年轻专技干部名册梳理工作,初步建立后备人才库;推动年轻干部参与农业项目与科研课题,通过“压担子”方式促进实战能力提升,已完成局属事业单位相关参与情况的汇总梳理;积极组织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2025年共推荐6名专技人员参加评审,其中正高级1名、副高级1名、中级2名、初级2名;通过“老带新”机制,由高级职称人员对中青年技术骨干开展传帮带,有效提升其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已对机关及局属单位编制空缺情况进行梳理,为年底科学申报招录计划打好基础;持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2025年组织6名专技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组建专家服务团常态化开展下乡指导,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服务水平。
26.关于“农技队伍教育培训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完成局系统干部培训需求摸排,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方案。于2025年9月17日至19日成功举办年轻干部履职能力培训班,有效提升“三农”干部政治素养与专业能力。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积极通过“引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展多样培训,整体培训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十)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固”方面。
27.关于“站位不高、重视程度不够,对本轮巡察联络工作质效较低”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5年7月11日的局党组会已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学习,深刻认识巡视巡察的重要意义,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意见;聚焦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梳理,深挖问题根源,制定精准措施,坚决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二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已于7月11日召开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同步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后于7月23日根据人事变动进行调整)。7月23日制定形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初稿,明确各项问题的责任分工与整改时限,并积极与市纪委监委相关室、市委巡察办及第四巡察组沟通汇报,于7月25日起历经四轮修改完善,最终于8月14日正式报送巡察整改方案。三是7月11日,已细化形成巡察整改工作安排;建立清单化管理与闭环销号机制、分级调度机制、督查督办与精准问责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局机关党委妥善收集、梳理、汇总,安排专门的保险柜保管好整改台账和佐证材料。
(十一)关于“问题整改依然欠账”方面。
28.关于“问题整改依然欠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完成预警监督指标及规则的设置,进一步优化“三资”监管平台功能,并分批对市县乡村四级干部进行“三资”平台预警监督功能上线辅导培训。我市为全省首批开通使用“三资”预警监督功能模块,目前已发出预警10870次(提醒类3896),处置6382次,极大的提高了“三资”监管问题发现和处置效率,增强了“三资”监管水平。二是将作风建设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范畴,考核时同步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在重大节假日前开展上下班纪律抽查3次、印发通报2次,持续强化纪律监督与作风建设。三是制定印发《景德镇市乡村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并于8月25日向乐平市人民政府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落实2023—2025年未拨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1404万元;同步建立乡村建设资金季调度机制,推动资金足额落实与规范使用。
29.关于“‘举一反三’、综合施治缺乏宽度深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3·23”警示教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及“七一”警示教育累计开展警示教育3次。二是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10余次;三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已于7月11日召开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同步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后于7月23日根据人事变动进行调整)。7月23日制定形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初稿,明确各项问题的责任分工与整改时限,并积极与市纪委监委相关室、市委巡察办及第四巡察组沟通汇报,于7月25日起历经四轮修改完善,最终于8月14日正式报送巡察整改方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8-8521553,电子邮箱:jdznyncjjgdw1@163.com。
中共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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