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25年的工作安排

来源: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1-22 14:20 访问量: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按照2024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上级部署和《江西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 强化责任意识,全力抓好农业安全宣传教育、源头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农机方面。

1.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体系。我局印发了《景德镇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景农服中心〔2024〕3号)、《关于成立景德镇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景农服中心〔2024〕4号)、《关于做好两会及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景农局办字〔2024〕1号)、《关于开展2024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景农服中心〔2024〕7号)《关于切实加强夏季高温(双抢)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景农服中心〔2024〕8号)、《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及“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景农服中心〔2024〕10号)、关于印发《全市农机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景农服中心〔2024〕15号)等工作部署文件,全面压紧压实农机所有者、经营者、使用者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推动辨识管控农机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农机监管部门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帮扶服务,强化属地农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保障,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此外,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农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构筑县乡村农业农村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积极做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工作。为确保“两会”期间和农忙季节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同时印发了《关于做好两会及春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景农局办字〔2024〕1号),由上至下确保了“两会”期间和农忙季节全市无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3.全力以赴保障春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春耕生产备耕是基础、安全是关键。全市各级农机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全力以赴保障春耕期间农机安全生产。一是组织农机维修技术人员走村入户对投入春耕生产的各类农机具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活动,检修1000余台农机具,充分保障机械作业安全运行;二是强化农机手安全操作技能培训。通过采取“以老带新”“田间课堂”等办法,实地开展安全作业培训5次。三是组织安全现场督导活动。成立农机安全生产督导组,下到乡村、农田作业现场开展安全生产督导10次,绷紧农机春耕生产安全弦。四是对农机经销企业进行一次大检查活动,检查农机经销企业10余家,确保春耕作业机械的安全性能。

4.充分保障农机具投入双抢按照2024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上级部署要求,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夏季高温(双抢)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景农服中心〔20248号)。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理论和现场教学,增强农机安全生产意识,我局组织人员上门指导农机大户和农机手提前做好农机具的检修保养等工作;开展双抢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织工作人员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等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督促整改;向农机操作人员讲解安全操作常识,发放安全生产资料,从源头消除农机事故隐患。全市开展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5场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2场、发放明白纸450份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介,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开展安全检查18次,抽查拖拉机和收割机近200台,检查农机服务企业11家,排除安全生产隐患8处,为保障双抢期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夯实良好基础。

5.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宣教活动。具体做法:一是充分利用标语、广播、宣传车、短信平台等方式,对农安全生产进行宣传。二是利用农机一站式服务大厅开展农安全生产咨询活动,面对面交流提醒广大机手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劝导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依法依规作业,提高农民群众懂法、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三是利用深入乡村场院、田间地头开展隐患排查之机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共印发《农机手操作须知》《致农民机手一封信》等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料800余份,为农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舆论氛围,有效防范重特大农事故发生。

6.扎实抓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我局与市林业局联合印发《景德镇市农林牧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实施方案》制定完善大排查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明确职责任务,细化措施流程,强化应急预案衔接,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做好应急处置,确保安全事故发现的早、解决的了、损失的小。同时,动员我市广大农业农村工作人员深入乡镇开展田检路查,尤其是田间作业和上道行驶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对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及时纠正,防微杜渐。

7.强化源头管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重点抓好拖拉机、水稻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立户、考证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制度,对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全覆盖办理牌证。目前,共核发拖拉机驾驶证、联合收割机操作证34余人。办理轮式拖拉机注册登记279台,联合收割机153台,注册登记率达到100%。从源头上消除了农机隐患,减少了农事故的发生。

8.紧密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紧密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机件失效等问题隐患进行重点整治,并对粮食烘干车间等密闭空间的消防安全及排通风设备进行了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我局派出农机检查组32组,执法检查33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06人次,检查企业、农户72户,检查农业机械110余台,发现安全隐患13起,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并跟踪督促全部整改到位。

9.建立隐患大排查日报制度。

我市农业农村部门派出多名骨干精准对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形成日报制度,对相关工作起到一定的督促作用。从1月25日到3月4日期间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派出安全大排查小组共计10组,参与人数达到35人次,共检查33家企业,发现一般隐患共计4条,其中2家灭火器配备不足、1家消防设施失效、1家未张贴安全警示标识(现均已整改完毕),为全力以赴保障春耕期间农安全生产,后续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农机维修技术人员走村入户对投入春耕生产的各类农机具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活动,充分保障机械作业安全运行;二是强化农机手安全操作技能培训。通过采取“以老带新”“田间课堂”等办法,实地开展安全作业培训。三是组织安全现场督导活动。成立农安全生产督导组,下到乡村、农田作业现场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绷紧农机春耕生产安全弦。四是对农机经销企业进行一次大检查活动,确保春耕作业机械的安全性能。

10. 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省市安委会和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赣农机函〔2024〕27 号)和《景德镇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景安办字〔2024〕48号)文件要求,我市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农业事务服务中心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景农服中心〔2024〕7号)文件,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精心组织,召开农机安全生产排查工作部署会议,周密安排,确保“安全生产月”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积极组织农机服务组织人员参加全市农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渔业、有限空间方面

1. 建立相关制度。制定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养殖业生产安全和极端天气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端午”及极端天气全市养殖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秋”“国庆”“瓷博会”期间全市养殖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畜牧兽医监管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扎实推进畜禽养殖场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2.实地排查,建立台账。2024年2月2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畜禽养殖场粪污贮存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乡镇农业农村有关部门对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的粪污贮存池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实地排查,对重点排查内容,通过实地查看,视频查看等方式,逐一开展排查、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全市我局派出养殖业检查组5组,执法检查8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8人次,检查企业、农户60户,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和管理责任牌60家,培训经营主体(农户)数53家,培训191人次,宣传教育上门走访180人次,发放明白纸355张。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内容、时限要求,确保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场舍安全,加强养殖鱼塘、沼气池、暴氧池等设施管理,设置安全防护围栏安全警示标识等坚决避免掉入养殖鱼塘、沼气池、暴氧池等安全事故发生

3、渔业船舶。

督促乐平农业农村部门深入渔村、渔港,与渔民面对面开展宣传,以渔业作业安全、消防安全为重点,提高渔民安全意识,做到渔船不载客、航道不作业、带病不出航,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苗头组织开展渔业安全检查,对渔船载客、船员不适任进行重点督促,及时发现问题隐患,认真做好整改。

4.保障汛期安全。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渔民,难点在水库大水面,隐患集中在渔船、网箱。汛期认真做好汛期渔业安全工作,我局认真部署,一是督促县(市、区)密切关注雨情汛情,通过电话、微信等现代通信手段将情况及时通知到每个渔民,做好防范。是督促乡镇加强宣传和检查,在汛期要求渔民全部上岸,不得在船上生活。

5组织应急值守

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制定值班表,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畜牧业、渔业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调度和舆情监测,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和群众举报的事故线索,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6.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为了提高畜牧水产安全生产水平,把宣传教育工作当作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方面,在市、县、乡三级畜牧水产系统干部职工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百日督查活动、印发宣传材料、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宣传形式,在广大养殖户养殖区中,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宣传畜牧水产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实践常识,提高养殖户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操作水平

(三)沼气方面。

1.精心谋划部署。我局召开了全市农村沼气设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成立了领导机构,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农户、企业,对照排查内容,认真逐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切实掌握真实情况和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苗头隐患,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同时,我局还下发了《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与时间节点,要求不留盲区和死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村沼气工程安全平稳运行。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均印发了《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农村沼气安全设施工作部署会议共计12次,及时将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到位。

2.压实主体责任。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履行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乡镇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与规模沼气工程主体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形成了同抓互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3.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一是摸清底数。全市农村沼气设施共1490处,其中:沼气工程22处、户用沼气1468处,涉及34个乡镇。其中沼气大型6处、中小型16处,在用3处、闲置19处。全市户用沼气1468处,在用92处,闲置188处,待报废处理1188处。二是开展拉网排查,督促整改落实。督促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各大中小型沼气工程项目,详细了解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落实情况,沼气工程围栏盖板等防护措施、厌氧发酵装置、避雷消防措施、警示标志设置等情况(对无法进入的养殖企业采取视频方式进行排查),对无防护措施的沼气池,没有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等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市级对各县区开展了督导检查,突出重点,加强指导。在排查过程中对部分户用沼气用户管线老化和灶具老旧的进行更换,降低了因漏气产生的隐患;对闲置、废旧的户用沼气,进行了盖板缺失的补齐,损毁严重的进行了填埋。通过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环节,从排查结果来看,总体情况良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措施有保障。今年以来,全市共派出检查组48组,参与人数100余人次,检查企业或农户380家,发现隐患14处,主要是警示牌破损、进料盖板未盖好等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4.加强宣传教育。3月15日我局在乐平市举办了一期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培训,请农业专家为学员宣讲沼气设施安全知识,发放安全生产手册,全市共培训农村沼气业主45人。5月13日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沼气安全宣传,并举办了一期培训班,共培训50余人,发放沼气安全生产宣传图、沼气综合利用技术手册等宣传资料150余份。7月上旬我局与浮梁县农业农村局在浮梁县经公桥、勒功两个乡镇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排查,并对沼气拆除处置工作做了进一步了解和部署,督促尽快完成沼气处置工作。7月下旬在竟成街道开展珠山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各村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共35人参加。8月下旬市农业农村局依托“农业科技服务下乡暨全国科普日”活动,在乐平市进行沼气安全宣传并举办一期培训班,请农业专家为学员宣讲沼气设施安全知识,发放安全生产手册,并对沼气拆除处置工作做了现场演练和讲解,各乡镇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共60余人参加。据统计,全市共开展宣传科普100次,培训240人,发放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南2295份,共宣传科普875人。

(四)、农药方面。

1.做好农药行业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了农药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我局农业执法支队深入各县(市、区)农药经营门市开展检查工作,重点针对有无经营许可证、是否定点销售高毒农药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排查,全市各农药销售网点都做到了持证经营,各县(市、区)都做到了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全面普及相关知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经营主体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农药事故发生。二是通过微信联系、市场检查、现场指导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农药经销商法规宣传,对农民群众技术指导工作,县市区农技中心积极行动,巡回开展技术培训和防治指导,目前全市已开展期培训15场次500余人次。三是做好了工作提醒。做好了岁末年初农药安全生产工作提醒,指导有关县区及时提醒农药生产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日常巡查检查和开工前安全生产检查。四是配合农技推广部门印发了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方案,指导县区做好了有关工作。我局派出农药检查组7组,执法检查7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6人次,检查企业、农户14户,发现安全隐患1起,并跟踪督促全部整改到位。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一是在种植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扩大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意识。二是宣传安全科学用药知识,向农户,合作社等倡导安全科学用药理念,对农药安全使用等工作进行了指导,宣传并扎实推进了农药零增长工作。三是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开展了植物检疫和农药管理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消除用水用电安全隐患,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做好信息台账报送工作。

一是按月度及时调度,切实做好了信息反馈,并按照上级部门相关部署开展了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排查形成了种植业安全生产台账;二是做好了安全生产资料的归集整理,认真梳理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内容,结合上级部门指示要求,及时对掌握的情况和整改的进度进行报送

(五)粮食行业方面。

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2024年我局粮食业务科督促各县(市、区)和昌南新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联合企业相关人员成立检查组,在粮食系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结合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对储存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及出租出借场所进行安全生产“全覆盖”大排查一是检查各仓储单位消防器材和用电安全情况查看仓库是否配备消防灭火器,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生产日期是否过期,加大电力线路及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查看线路是否老化,确保用电安全等。二是检查粮食储存安全。加强对春、冬两季储粮安全检查,检查粮食储存指标是否在安全范围内,老旧库点是否有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危仓险库储粮现象等。三是检查储粮化学药剂安全。检查储粮化学药剂是否按规范程序规范储存、领取和使用,是否做到专人专仓管理,是否建立健全进出台账等;四是检查仓储作业安全。检查是否严格按照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规范熏蒸作业、粮食进出仓作业、高空作业等,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仓储作业安全工作制度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截至目前,我局派出检查组66组,开展检查66次,参与人数164人,实地走访检查粮食企业162家,发现问题隐患60条,均为一般隐患,且均整改到位,目前没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截至目前,检查发现的60个隐患问题均整改完成。

2.积极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我局高度重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出台《景德镇市粮食部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并督促各县(市、区)制定了本辖区内相关方案,同时督促辖区内各粮食企业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干部知责、履责能力。督促辖区内粮食企业及相关股室人员共100余人使用“安全生产培训”APP完成省级开展的安全生产安全储粮线上培训考试,指导企业通过主要负责人授课、消防演练、观看警示片、图文展示等方式灵活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二是深入推进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辖区内粮食企业加强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内容包括:是否严格执行出入库作业规范,是否加强熏蒸、气调、粮食进出仓作业、高空作业等作业环节管理,各类仓库是否配备消防灭火器,线路是否老化。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强化防范措施,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应急准备,做好各类安全预防提示和应急处置准备,做到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完好,应急救援物资充足,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反应迅速、处置有效。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我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4个县(市、区)均开展了相关活动,其中昌江6月14日参加在古码头举办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同时在6月16-18日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职工人员进行粮储安全知识网上答题;乐平在乐平市天湖公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张贴宣传海报、“乐平之窗”等多媒体,开展了相应的宣传活动。四是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我局督促各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本辖区内依次组织消防安全暨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提升职工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

2025打算

(一)农机方面。

1.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的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治理,持续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

2.持续推进农机更新报废政策实施。加快老旧农机淘汰报废力度,杜绝老旧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安全隐患。

3.加强农机手安全生产技能培训。通过实地安全操作指导和参加省级高素质农民农机培训班等各类线上线下农机培训活动,向农机手传授农机安全操作规程、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等知识,提升农机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水平。

4.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加强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监理业务,强化监理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拖拉机牌证登记制度,严格规范登记、检验、发牌、发证关,确保农机行业准入质量过硬。深化农机安全检验制度改革,提高农机“检验率”,提升农机“上牌率”。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提升农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强化重要农时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注重加强“双抢”、“秋冬种”等重要农业生产时期以及节假日和重大会议期间的安全生产,适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渔业、有限空间方面。

1、持续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对全市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粪污贮存池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畜禽养殖、屠宰企业生产安全。

2、继续做好重要节假日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下发通知督促县区加强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工作,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和处理风险隐患,确保重要时节期间我市养殖行业安全生产平稳向好。

(三)沼气方面。

1.继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我局将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重点督导沼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同时,继续加强对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的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层层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把安全事故遏制在萌芽之中

2.加大沼气安全管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采取电视讲座、宣传栏、发放资料、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使之家喻户晓。

3.持续推进沼气设施更新报废政策实施对闲置、废弃符合报废条件的农村沼气设施,按程序开展报废处置工作。

(四)农药方面。

1.接续做好农药行业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开展农药检查,做好农药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

2.加大指导宣传力度。农技培训、“农药大讲堂”等活动,深入基层,做好安全用药指导。

3.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主题活动。按照局机关统一部署,围绕行业管理内容,积极对外宣传讲解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责任意识。

(五)粮食行业方面。

1.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安全生产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守牢安全底线。

2.继续深入开展粮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景德镇市粮食部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工作要求,不断加大粮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大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确保将重大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贯彻落实省局下发的《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规范化作业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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