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市安委的工作部署,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以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以预防和减少农业事故为目标,不断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农业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农业安全责任制,提高农业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现就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层层落实,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农业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三管三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在保障农机、渔业、农药安全和粮食流通等农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中,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面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目标和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农业农村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农机重特大事故责任倒查制,渔业、粮食流通、农药安全生产抽查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使农机、渔业、农药、粮食流通等安全生产工作做到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各级农业部门对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将安全生产一抓到底直至源头,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
二、强化宣传,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农业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普及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安全生产方面的常识,提高从业人员防范事故、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组织了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系列宣传活动。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标语、游走字幕、宣传画和横幅。组织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等相关政策及知识向市民开展热情宣传,积极解答现场群众咨询,并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
为推进水稻机插、机耕等先进技术,充分发挥农机在春耕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张贴标语和悬挂横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向广大农机手宣传“安全生产无小事”的理念。开展现场农机安全宣传活动13次,印发《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驾驶操作须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生产知识手册》等3201余份发放给农机操作手。督促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重大节假日及异常天气时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将注意事项通知到渔民做好渔业船舶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灾害天气、汛期给渔业船舶带来的事故发生,共发送风险防范信息310余条,悬挂安全宣传横幅12条,发放《渔民安全生产告知书》200余份。多管齐下,把安全生产常识播撒到千家万户,营造人人遵章守法的良好局面。
三、定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认真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抓好农机安全和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农机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纠正违章行为。针对春季农机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为农机春耕生产提供安全保障,积极组织农机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指导帮助农机手对农机具进行检修和保养,充分发挥基层农技综合站、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作用,动员农机生产企业、销售商售后服务力量,积极开展检修和保养服务。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期间,我市农机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机手耐心细致的传授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期间对已报废注销的变型拖拉机进行重点监控,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1次,遏制了报废变拖上路违法行为。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生产繁忙季节以及类似于“9.4”黑龙江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之时,我市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认真部署,深入农村一线,开展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大排查,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农机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截至目前,开展督导检查118人次,检查各类农机307台,排查一般隐患44起,整改隐患44起,发放宣传资料3201份。对普遍存在消防设施不齐备的情况,督促在短期内配备完善,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为进一步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完善渔业渔船安全实施,为切实提高渔民的防灾抗灾能力,积极排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保障渔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汛期和恶劣天气来临时,做好信息通知,严禁渔船出河作业。4月份、10月份、11月份我局督导组分别对昌江区、乐平市农业农村局及所辖部分乡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
四、加强执法,保障农业农村生产安全。
1、农资领域执法,我局共开展执法巡查237次,出动执法人员1184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240车次,检查经营门店、生产企业单位578个次,联合公安部门打掉化肥忽悠团1个。
2、生猪屠宰、市场领域执法。截至目前,我局打击私屠乱宰行政立案4起。
3、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我局执法人员开展了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共印发宣传资料6980份,出动执法人员153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76车次,水上巡查近200公里,开展联合行动14次,清理“三无”船40艘,清理非法渔、网具407副。
4、强化职能,严格保障全市农业安全。深入认识农业安全工作在社会发展中外延的不断拓展,在做好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系统职能,保障了全市农业领域的安全平稳。
一是提高防灾减灾能力。通过微信联系、市场检查、现场指导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农药经销商法规宣传,对农民群众技术指导工作;开展了油菜、蔬菜、水稻病虫害调查,发布病虫情报九期;对春季农田统一灭鼠、早中晚稻病虫害监测和防治进行了指导;组织了病虫发生趋势会商,发布了《2021年早稻及主要经济作物病虫发生趋势 》预报;总结了上半年病虫发生情况,发布了 《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上半年发生实况及下半年发生趋势预报》。特别对中晚稻病虫害监测和防治指导作了强调,通过发文、发布《病虫情报》、布置安排做好中晚稻病虫害监测和防治指导工作,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积极行动,巡回开展技术培训和防治指导,目前防效较好。
2021年,全市新增了6000余亩的绿色防控示范区。我局积极做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服务,我市是全省率先完成农药经营许可审批任务的设区市之一,目前,全市农药经营门店316家,全部办理了农药经营许可证,杜绝了无证经营现象,开展市场检查5次,出动检查人员150余人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2家(全市只有2家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企业100余家。
二是坚持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监管。按照省厅和市食安办的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开展节假日期间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下发相关文件,开展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抽检产品质量,督促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督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局属有关单位(科室)认真履行职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安排值班值守,完善应急处置措施,保障了全市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大集中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具体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健全组织领导。根据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将各单位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切实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为我市农业平稳持续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性保障。
2、完善规章制度。总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将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作为常态化工作来开展。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以及广大农民群众为宣传教育重点,普及生产、交通、消防、治安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农业生产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积极研究现阶段农业生产的新形势、新特点,重点加强农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假冒伪劣农资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建立健全农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妥善建立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3、加大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继续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控和管理,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机械、牌证的年检、审查、管理以及农机道路行驶监管工作,做好源头管理,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严厉查处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拖拉机载客等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渔港码头、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紧扣全市重点水域全面禁捕退捕关键时期,严厉查处“绝户网”、电力捕鱼、机动底拖网、机械吸螺等违法捕捞行为。组织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抵御灾害天气的能力,在汛期及节假日期间开展以渔船法定检验、消防救生设施配备、渔民合法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粮食流通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仓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防汛措施,确保储粮安全,针对粮食行业的重点安全生产环节,制订熏蒸药剂的使用管理办法。督促农药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农药经营主体规范化管理,指导农药使用者科学合理用药。
4、突出农业特色。紧密结合全市农业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隐患,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加快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全面展开,通过以旧换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强农机经销企业“三包”售后服务督导,发挥农机维修中心作用,积极做好补贴机具和投入“双抢”作业的农业机具的维修保养;开展“双抢”期间的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查处假牌、套牌、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机生产安全;二是组织渔政部门进一步加强渔船救生设施的检查,对事故多发渔区的渔船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定点监管和整治,坚决打击昌江河流域电捕鱼等不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通过对新《安全生产法》、《渔业船舶管理规定》的进一步深入学习,提高全体渔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三是有序开展农机、渔业、粮食流通部门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动员县(市、区)相关部门完善预案,组织人手,开展演练,做好演练工作的总结和记录工作;四是继续加强动植物疫病的监控,强化预警体系建设,加大动植物防疫检疫力度,加大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推广绿色质保技术,确保农产品城乡供应的安全;五是做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确保粮食收储、运输等环节不出事故;六是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重点针对农贸市场等领域,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检查频次,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将农药、瘦肉精等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保障农民群众切实权益;七是组织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科研和管理一线,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月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限期整改,确保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不留死角。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