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景德镇市2024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6-25 18:48 访问量:

关于印发景德镇市2024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景德镇市2024 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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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2024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21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技术与服务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329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和管理库建设工作指引(试行)》要求,按照各地上报的任务需求和农业生产实际,对标绩效任务,完成 2024年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资金任务,推动农业机械化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督促落实购机补贴法定支出责任的通知》(财办农〔202249 号)《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实施意见》(景府办发〔20214号)《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农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景府字〔2022161 号)等有关要求,以推进乡村振兴,立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破解农业机械化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

本项目资金重点落实省级支出责任,用于弥补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不足、省内农业产业发展急需但没有纳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的机具补贴、农机装备补短板的相关机具和成套设施补贴等。用于弥补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不足的资金,参照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使用,按照当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执行。其他事项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 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21 号)要求执行。

1.实施四轮乘坐式插(抛)秧机省级累加补贴。根据各县(市、区)资金需求、粮食生产任务、机插率目标,2024年全市计划新增291台四轮乘坐式插(抛)秧机,根据现行补贴标准进行省级累加补贴。

 2.弥补中央补贴资金不足(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根据各县(市、区)需求、产业发展规划,对省内生产急需但未纳入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的机具进行省级补贴(以省厅正式方案为准)。弥补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不足,2024年完成省级补贴机具绩效任务80台(套)以上。

3.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监管、开展机具核验。

依据2023年度完成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安排农机购置补贴监管经费。

(二)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机设施装备购置补助

根据对各县(市、区)需求摸底,乐平市2024年计划创建4A类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根据现行补贴政策,拟对上述4A类(60万元/个)的区域性农机服务中心进行补助。

(三)农机维修网点设施设备补助

根据对各县(市、区)需求摸底,2024年计划在乐平市、浮梁县共创建4四有三能农机维修网点。

(四)农机装备熟化定型和推广应用基地购机用机补助

围绕我市农业产业特点,对新机具新装备的熟化定型基地和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进行补贴,加快农业机械化助力产业发展,计划在乐平市和浮梁县共创建3个农机装备熟化定型或推广应用基地。(该项目由领衔专家和基地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农机研究、推广单位牵头,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农机新型主体,农机生产企业,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参与的机制)

具体操作程序按《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 年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21号)要求执行。

(五)农业机械化现场推进活动补助及农机购置政策实施信息化监管能力提升补助

1.开展农业机械化现场推进活动。一是计划于4月份在乐平市举办市级百万农机闹春耕活动,推广演示水稻机械化种植技术;计划9月份开展水稻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二是乐平市、浮梁县年内适时举办县级农机应急演练培训活动、开展机收减损大宣传、大培训、大比武活动等活动

2.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平台,农机化数字化融合发展,建立嘟嘟农机呼应机制,根据各地农机保有量情况安排信息化平台建设经费。

3.农机应急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现有农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进一步强化农机应急储备与应急作业服务队培育,建立常态化平急两用农机应急服务体系。

4.为增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预防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农机生产安全,支持乐平市开展农机年检审工作。

三、实施要求

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安排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是落实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法定支出责任的要求,各地必须按照下达的资金安排意见和任务清单,以落实省级财政法定支出责任的要求,确保圆满完成任务,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当地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

二要健全制度机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项目责任人制度,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早日完成。对于需要制定方案的任务,原则上要在本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制定方案,着手实施;对于需要验收的任务,原则上要在实施主体提交验收申请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各地可根据实际统筹安排调剂使用项目资金。

以前年度未完成的资金,可按以前年度方案或参照本方案实施。项目实施主体为个人的优先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拨付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组织的通过对公账户拨付资金。

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以目标为导向,强化绩效管理,确保如期完成绩效任务。要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总体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任务落实做到全过程管理,按要求及时将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各地使用的省级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均应通过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进行登记和办理。

四要严格纪律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规范实施、资金使用合理合规。要加强项目实施主体相关信息公开,接受各界监督,保障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对分配到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资金,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在资金拨付前,将有关信息通过其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附件2024年省级财政专项农业技术与服务专项任务清单


附件

2024年省级财政专项农业技术与服务专项任务清单

序号

县(市、区)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1

乐平市

弥补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不足,省级补贴机具65台(套)以上,省级累加补贴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数量226台以上,四有三能农机维修网点3个以上,建设农机装备熟化定型基地1个、推广应用基地不少于1个。开展机械化现场推进活动1场以上。提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信息化监管能力,建立嘟嘟农机呼应机制。建立常态化平急两用农机应急服务体系。支持开展农机年检审工作。开展补贴机具核验。

2

浮梁县

弥补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不足,省级补贴机具15台(套)以上,省级累加补贴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数量50台以上,四有三能农机维修网点1个以上,建设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基地1个。开展机械化现场推进活动1场以上。提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信息化监管能力,建立嘟嘟农机呼应机制。建立常态化平急两用农机应急服务体系。开展补贴机具核验。

3

昌江区

省级累加补贴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数量15台以上,提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信息化监管能力,建立嘟嘟农机呼应机制。开展补贴机具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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