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委会的指导下,对照目标任务,聚焦重点领域,持续优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狠抓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农业农村逐步迈向高质量发展。现将2021年以来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完成情况
(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我市全面完成禁养区内规模畜禽养殖场关停搬迁工作,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粪污综合利用率均已全面达标。根据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统计,目前我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2.87%,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为100%。
(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情况。1.优化布局。针对水产养殖区域的划分,制定了《景德镇市养殖滩涂规划(2016-2030)》,明确了禁养、限养区;2.规范养殖。全面依法终止河湖水库网箱养殖承包合同,取缔河湖水库网箱养殖。打击投肥行为,开展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建设,推广水生态健康养殖模式。
(三)水生生物保护情况。1.落实禁渔制度。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在我市昌江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实施永久性禁渔;2.落实渔民保障。截至目前我市退捕渔民就保率100%,就业率100%;3.开展增殖放流。2021年在乐安河放流1081.35万尾,在昌江河放流107.5万尾;4.打击非法捕捞。一是开展了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二是开展了打击非法捕捞行动。
(四)农药化肥使用减量情况。我市坚持减量增效并重的原则,既要实现化肥农药减量目标,又要保障农业生产丰收,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保持零增长态势。2021年,全市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农药使用量964.29吨,较2020年下降2%,农药利用率较2020年提高了1.24%。化肥使用量(纯量)30794吨,较2020年下降2.54%,化肥利用率达到42.5%以上。
(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情况。全面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治理任务。乐平市、浮梁分别采取水分调控、叶面调控、优化施肥等技术措施完成治理。昌江区和珠山区全部为旱地,都采取了种植结构调整的治理措施(种植低积累蔬菜品种)。严格管控类污染耕地全部分布在乐平市,均落实了严格管控措施,其中:众埠镇全部种植了林木,洺口镇全部种植了草皮,乐港镇以休耕为主,部分采取了种植结构调整的措施。
(六)秸秆综合利用和废弃农膜回收情况。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开展秸秆典型模式推广,加强农膜回收利用指导。三是开展农膜回收试点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1年,据统计,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36%,废弃农膜回收率达92.09%。
(七)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情况。1.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全市农村保洁员配备率达3.5‰,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率先在全省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零填埋;2.农村“厕所革命”有序推进。对全市2013年以来农村户厕问题进行全面摸排,累计摸排农村户厕265876户,发现问题厕所87824个,不能使用和不能全年使用问题户厕均整改销号完成;3.农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2021年,完成40个建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任务。全市已完成批复的“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数量16个,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定,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为迎接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切实推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开展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问题整改“回头看”和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反馈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针对中央环保第二轮督察反馈我省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4个问题,举一反三,作为我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来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务重,责任大,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机构改革后我市各级农业部门人员短缺,特别是懂污染治理专业技术的人员严重不足,工作疲于应付,被动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5%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为工作目标,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必要的粪污贮存、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继续做好禁捕退捕工作,大力打击非法捕捞。加大水生生物保护投入,开展增殖放流;强化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的宣传培训,打造新技术集成示试验示范基地,带动广大农户科学施肥;围绕“绿色、安全、减量”,不断提升病虫监测预警能力、植物疫情处置能力、绿色防控应用能力和农药行业管理能力;不折不扣地完成省厅下达我市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任务;积极引进市场化服务机制,使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基本形成以肥料化秸秆还田为主的多元化利用模式;积极探索农膜回收体系建设;围绕宜居宜业,建设更高质量、更加宜居、更具活力、更可持续的新时代“五美”乡村。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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