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小结

来源:景德镇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6-14 17:20 访问量: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排查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通报典型案例涉农共性问题大排查的通知》,针对典型案例中披露的重点水域禁捕和水生生物保护落实不到位、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等共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要求各专项工作小组要紧盯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全面系统梳理排查,既要排查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是否出现反弹,也要排查是否切实做到了举一反三,关联性、衍生性问题是否解决到位。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重点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会议部署。4月28日,召开了全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工作部署会,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市、区)分管领导、局属各科室、相关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部署了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和我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各专项小组也同时召开专题会议,以目标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工作落实。

(二)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1.完成情况。截至目前,我市受污染耕地采取了安全利用措施,完成比例为100%,严格管控耕地采取了严格管控措施,完成比例为100%。
2.实施情况。浮梁县农业农村局提前谋划,及早部署,落实资金190万元,启动第三方招投标,制定技术实施方案,对早、中稻种植地块采取了石灰调酸、水分调控等安全利用措施;乐平市农业农村局在任务重、时间紧、资金未落实的情况下,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将受污污耕地分为5个标段,启动第三方招标,不误农时开展治理。截至目前完成比例达100%;昌南新区已落实到位资金24万元,全面完成治理任务;昌江区和珠山区全部为旱地,均采取了种植结构调整的措施。全市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区均在乐平,全部采取了种植结构调整的措施,种植了林木、花卉苗木和草皮,严格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1.完成年度统计。2023年,我市秸秆产生量716018.79吨,秸秆可收集量563005.33吨,秸秆综合利用量538510.31吨,其中肥料化利用量538510.31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65%。

2.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继续在乐平市实施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全面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该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的运行方式,打通“秸-饲-肥”技术渠道,建设辐射全市的秸秆离田饲料化利用模式,破解焚烧污染难题。同时,积极推动秸秆高质量还田,建立还田示范区。

3.开展宣传培训。全市分别在浮梁县、珠山区、昌江区举办三期秸秆综合利用培训班,共培训农户150余人。同时,结合各类宣传周、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确保宣传进家入户,人人知晓

(四)废弃农膜回收工作

1.开展农膜回收试点工作。今年,我市在乐平市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示范建设,省级财政已下达中央资金44万。乐平市将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推广应用。

2.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巡查为切实落实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巡查制度,局对乐平市三个省控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乐港镇后畈村、里汪村和高家镇高家村开展巡查,实地确认了监测点位种植物为草莓、蔬菜和葡萄,监测点的地理坐标点等与省站要求的农作物种植品种和地理坐标点位置一致。

3.开展宣传培训。5月初,在浮梁县举办了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培训班,共培训农户50余人。同时,结合各类宣传周、宣传月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重要意义,确保宣传进家入户,人人知晓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各专项行动小组按照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务必完成考核指标,并做好台账整理工作。

2.进一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完善台账建设,完成目标任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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